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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0 20:41:08 股吧网页版
新华联: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0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4-07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拟定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股东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盈新科技”)提交的《关于提请免去杨云峰新华联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关于提请免去张建新华联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关于提名朱长军为新华联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提名石岩为新华联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议将上述临时提案内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提交的《关于提请罢免王赓宇新华联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关于提请罢免褚峰新华联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时,提案人盈新科技持有公司 20.44%的股份,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 7.18%的股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提案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前述全部提案内容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天;
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9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提案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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