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价宝先生
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价宝,管理学博士、博士后,曾任职淮海工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商学院院长、财务处处长、江苏海洋大学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研究院教授等。主要从事组织与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文化、产业管理与创新管理、海洋经济等领域的研究。2021 年 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10 2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让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0 4 0 0
提名委员会 2 0 2 0 0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以及内部审计文件资料,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总结报告,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议意见,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对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选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具备任职资格,具有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报告期内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和执行,本人将按要求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4月20日,对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1日,对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21日,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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