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一届董事会需由公司股东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益谦先生、陈大力先生、龙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
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名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
举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董事报酬标准定为:董事长年度报酬为人民币 43.5 万元
(税前);董事年度津贴为 1.5 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15 万元/人(税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每位董事实际所得,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一次性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登记变更备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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