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4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资管”)转让其持有的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或“标的企业”)33.75%股权,本次交易的价格为 26,973.503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倍特期货股权。
2、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高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倍特期货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获得前述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积极实施科技战略转型,并一直对下属非核心业务和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将资源聚焦主责主业。2023 年,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和高投资管已将合计持有的倍特期货 55%股权转让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述交易完成后,倍特期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仍持有倍特期货 33.75%股权。
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与高投资管签署了《关于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倍特投资拟向高投资管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33.75%股权,并披露
了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告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24-26))。
公司于2024 年 9 月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
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投资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倍
特期货 33.75%股权以 26,973.503 万元转让给高投资管。2024 年 9 月
12 日,倍特投资与高投资管签署了《产权转让协议》。
转让后的倍特期货股权结构图如下: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5% 45%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科技转型战略,通过投资并购等手段持续增加科技产业投入,资金需求较大。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将回笼资金用于未来市场前景更优,回报更高的科技业务。
本次交易对方高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产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正先生、冯东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 5%,本次关联交易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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