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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0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5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
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40),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光龙净”)的股份41,996,1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2%),因上海阳光龙净与其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司法强制执行,上海阳光龙净的质权人渤海银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阳光龙净质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部分股权,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华泰证券协助执行,要求华泰证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减持规则以市价卖出该部分股票,目前该部分股票15,380,051股由不可售冻结状态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红利一并释放。华泰证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协助执行,本次减持股票不超过13,965,586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减持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5 日。
2、2024 年 7 月 22 日-8 月 2 日,相关股东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4,65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9)。
公司于近日获悉,自 8 月 6 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 4,65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另外,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部分股份剩余 95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部分股份剩余 4,655,291 股暂未进行减持交易,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部分股票的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2630 号 1 幢 407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股票 三木集团 股票代码 000632
简称
变动
类型 一致行动
(可 增加□ 减少 人 有□ 无
多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等) (%)
A 股 465.5100 1.0000
合 计 465.5100 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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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