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5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种类: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互换、期权等。
2、投资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1.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 1.3 亿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种类: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四)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 1.3 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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