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4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少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57,102,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9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5,470,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5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631,75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53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1,658,4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7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1,631,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36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087,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9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087,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9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087,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9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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