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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8 15:52:58 股吧网页版
ST实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化实华”)2023财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26021】(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中兴财光华在《审计报告》表示: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1.如茂化实华附注十一、2描述:因茂化实华、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惠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存在诉讼,华兴银行要求茂化实华退款4,250.00万元。

因茂化实华、晶惠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业务合作,晶惠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广发银行授信贷款,茂化实华在2023年4月24日被广发银行划扣1,799.00万元。

茂 化 实 华 在 2022年 末 将 包 括上 述 两 个 事 项在 内 合 计
7,068.08万元应收晶惠公司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报告日,由于两项诉讼尚未最终判决,我们无法判断茂化实华承担的责任;无法获取湖北茂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湖北实华)、茂名市惠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状况及偿付能力,无法判断上述7,068.08万元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2023年财务报告的影响。

2.2021年8月18日茂化实华与晶惠公司共同设立湖北实华,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茂化实华出资2,550.00万元,出资比例51.00%。2022年1月24日湖北实华增资扩股,茂化实华出资比例变为25.50%,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核算。截至2022 年12月31日,茂化实华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2,603.75万元。

2023年4月20日,茂化实华与广东海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550.00万元对价转让所持湖北实华25.50%股权。2023年4月茂化实华收到股权转让款1,300.00万元。截至报告日,余款尚未收回,广东海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请求解除协议,返还支付的款项。茂化实华对湖北实华长期股权投资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茂化实华对湖北实华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由于我们无法获取湖北实华2023年末资产状况、2023年经营情况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程序确认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准确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茂化实华 2023年、2022年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茂化实华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茂化实华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二、 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茂化实华、晶惠公司、华兴银行的诉讼。在该诉讼中,一审判决仅判决茂化实华承担1750万元的退款责任。茂化实华、华兴银行均提出上诉,公司将继续努力应对,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东成公司与广发银行的诉讼。在该诉讼中,一审判决东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广发银行已提起上诉,公司将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讼的手段向湖北实华、惠麟公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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