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小米发言人在微博表示: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随后,小米集团公关部总经理王化转发该微博并同时表示,公司并没有收到有关电风扇(归属环境电器)的诉讼。相关词条已登上微博热搜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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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7月9日晚间,据“格力文传”官微消息,近日,格力电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格力文传通报显示,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公司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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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提到的“(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案件,该案开庭公告显示,原告方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方则为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及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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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等。
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此前经营范围包括风机、风扇制造及销售等。随后于2023年进行了经营范围变更,目前包括包括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