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0 22:33:50 股吧网页版
格力告小米官司“赢了”?小米:未收到相关诉讼 格力再发声:小米持有侵权公司8%股权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000651_0

K图 01810_0]

  7月9日晚间,格力文传(格力电器(000651.SZ)文化传媒中心)在微博上发布格力电器维权进展通报。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公司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格力文传称:近日,我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格力电器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否则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微博

  此消息一出,7月10日上午,小米公司发文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图片来源:微博

  随后,格力文传再次发文回应,称“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公司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此外,对于网民指出该诉讼被告中并未出现“小米”相关身影,格力文传备注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格力和小米回应不停,热度不断发酵,市场看法各有不同。7月10日午时,另一位“当事人”也“发话”了。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现名: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我司和格力电器的实用新型专利纠纷和解的声明》。

  该公司称:2021年10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我司发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经过2年多的审理,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最高院于2024年6月出具本案调解书,确认和解协议内容,撤销一审判决

  对于这场格力与制造商之间的侵权事件,有市场声音认为:“对消费者的to C层面,小米当然为产品质量和售后负责。但是供应商的一个小零件侵权,与消费者无关,法律上与小米也无关,应该由供应商担责。”也有声音称:“侵权方作为小米生态链的供应商之一,且小米持股超8%,产品在小米官方旗舰店售卖,小米无法置身事外。”

  目前,淘宝和京东的小米官方旗舰店都已下架该款侵权风扇。这款BPTS01DM型号的风扇名为米家直流变频塔扇,对于该款风扇后续是否还会上架,淘宝小米官方旗舰店客服称:“暂时没有相关通知”。

  对于该案件情况以及最新诉讼进展等问题,界面新闻记者7月10日多次致电格力电器文化传媒中心,但均未接通。

  根据格力电器2023年年报,公司2023年营收2039.7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275.65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格力电器营收363.6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45.25亿元。

  按照产品分类,空调依旧是格力营收贡献“王牌”。2023年公司空调营收1512.1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的74.14%。此外,公司电风扇销售占比并没有明确指出,格力电器仅披露2023年生活电器营收占比为1.96%。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