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9 18:50:56 股吧网页版
*ST金科:关于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卓越共赢计划暨 2019 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
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93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 2019 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一期持股计划(草案)》”),2022 年 8 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 2019 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 2019-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相关条款及延长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一期持股
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关于一期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12 日、12 月 21 日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一期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一期持股计划届满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期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根据《一期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收盘,
一期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22,113.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卓
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号)。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一期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或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

3、鉴于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一期持股计划为偿还融资融券借款(含融资利息)导致被券商强制平仓 11,431.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期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 10,681.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二、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公司一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已于2022年6月18日届满。根据《一期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根据其管理模式,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该持股计划负责,是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行使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一期持股计划股票变现清算后的净收益按参与人持有本次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请持有人会议审议延长存续期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期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 10,681.25 万股。一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一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终止及存续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