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7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102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鉴于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不再因参股项目公司融资或展期协议签订事宜而新增担保,如该笔贷款存在公司及重庆金科原有担保责任的,由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申报债权。同时,因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展期业务需要,经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由除重庆金科外的其他公司控股子公司按金科方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继续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1、公司持股 50%的参股公司茂名市茂南区金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金骁”)接受建设银行茂名市分行提供的 20,000 万元贷款,贷款到
期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泽天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肇庆泽天永”)以其持有茂名金骁 50%的股权补充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
元的质押担保。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茂名金骁经审议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本次对茂名金骁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持股 33%的参股公司张家港东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
家港东峻”)接受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作为银团提供的贷
款,贷款余额为 19,024 万元,本次展期 24 个月。张家港东峻以其自有项目不动
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金科”)按公司持股比例继续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以其持有的张家港
东峻 33%股权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张家港东峻经审议可用担保额度为
6,660 万元。本次对张家港东峻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后对上述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累计经审批可用担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剩余可用
保额度 担保余额 (注) 担保额度
肇庆泽天永 茂名金骁 10,000 - 10,000 -
苏州金科 张家港东峻 6,660 - 6,277.92 382.08
合计 16,660 - 16,277.92 382.08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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