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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0 18:45:06 股吧网页版
中钨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7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基于评估加期等事项,公司编制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赵增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1、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更新稿)》

就本次交易,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41161 号)、《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4]32133 号);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评估”)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并支付部分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065 号)、《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并支付部分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377 号)。董事会批准前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及加期评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赵增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1、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并支付部分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6377 号)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并支付部分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
评报字(2024)第 6065 号)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更新稿)》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赵增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1、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更新稿)》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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