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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9 18:50:57 股吧网页版
长春高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4-07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5日14:45;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5日9:15至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B 座
27 层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 已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 容详见2024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日9:00-11:00、13:30-16:30。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B座27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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