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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3 18:07:06 股吧网页版
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上海汉冶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冶萍”)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申请续贷,额度为 1.6996 亿元人民币,期限 36 个月。陈静波和张小萍拟以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
街 305 号八区 15、16、17 号楼 2 层 201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及租金收益权质押,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丰”)拟以持有的荣丰嘉园项目 29 套房产提供二顺位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股东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盛世达持有公司 40.91%股权。上海宫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宫保”)持有盛世达 80%股权、持有上海汉冶萍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海汉冶萍构成关联关系,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征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汉冶萍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4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C-1073室

4.法定代表人:王征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器设备安装,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咨询管理,建筑装潢设计。

7.股权结构图:

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上海汉冶萍资产总额
1,033,316,597.53 元,负债总额 194,330,215.90 元,净资产 838,986,381.63元,营业收入 1,238,530,691.72 元,利润总额 79,698,147.41 元,净利润59,773,610.56 元。

9.公司持有北京荣丰 100%股权,盛世达持有公司 40.91%股权,上海宫保持有盛世达 80%股权,持有上海汉冶萍 100%股权。

10.经查询,上海汉冶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陈静波和张小萍以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5、16、17号楼2层201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及租金收益权质押,北京荣丰以持有的荣丰嘉园项目29套房产提供二顺位抵押担保,上海宫保、盛世达、北京荣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担保金额为1.6996亿元人民币。

上海汉冶萍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北京荣丰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为上海汉冶萍续贷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上海汉冶萍的融资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近年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每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并无偿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本次上市公司为上海汉冶萍提供担保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上海汉冶萍自身信用良好,且提供了房产抵押担保及房产租金收益权质押,足以覆盖贷款本息。同时,上海汉冶萍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北京荣丰提供反担保。故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上海汉冶萍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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