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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2:49:23 股吧网页版
ST金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000669 公司简称:金鸿控股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因上年度子公司失控造成失控子公司财务信息未经审计至今未能消除,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该事项上未能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因上年度子公司失控事项至今未能消除,构成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8.2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85.75
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战略、资金活动、工程项目、法律纠纷、融资、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投资及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人、财、物三分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已经建立,相关会议均形成记录;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经营与管理活动;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建立了各部门及岗位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保证各个部门权责分明,工作高效。

2)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3)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
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人员和机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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