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4-02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 2024 年度拟担保总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024 年 4 月 26 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金鸿控股”)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公司 2024 年度拟计划在总额度 132,070 万元人民币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金融机构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考虑上述实际需求,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2,070 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含子公
司授信)及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及相应的担保手续。相关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 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具体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和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围。
2024 年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对本公司、本公司下列控股子公司(共计 4 家)的生产
经营所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专项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
民币 132,07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 36630.25 万元的 360.55%。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担保金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是否关联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产负债 (万元) 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担保
例 率 比例
金鸿控股集团股 - 41.67% 5,000 13.65% 是
份有限公司
衡阳市天然气有 66% 77.25% 110,000 300.30% 是
限责任公司
中油金鸿天然气 100% 130.30% 7,600 20.75% 是
输送有限公司
耒阳国储能源燃 100% 76.75% 9,470 25.85% 是
气有限公司
合计 132,070
担保期限:公司对下属企业担保的保证期间以实际保证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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