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33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2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 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 1102 号建滔诺富特酒店 1
楼临空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和 202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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