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7:00:23 股吧网页版
智度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提前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提前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调
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 元/股,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
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 1.37%。截
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述回购方股份案已提前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2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6.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9,709,68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此,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479,757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6.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11,098,127.4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实施完毕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3,698,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6.5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1,381,248.1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提前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回购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

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的相关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