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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
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于 近 日收到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
实业”)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7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我所对问询函所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问询函中要求我所发表核查意见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询函问题 1:
1.关于并购及商誉减值。2020 年 6 月,你公司完成对临港化工 51%股权的收购,
形成商誉 1.62 亿元,交易对方承诺临港化工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扣非
后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60 亿元。若业绩承诺期内,临港化工实际净利润总额达到承诺净利润总额的 90%(含),可视为交易对方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不需要进行业绩补偿。临港化工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52 亿元,累计完成率95.06%。2022 年度,你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2023 年度,你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0.74
亿元。临港化工 2020 年至 2023 年净利润分别为 6,212.85 万元、5,943.31 万元、
3,523.18 万元、-1,766.08 万元,承诺期内业绩连续下滑,承诺期满后由盈转亏。请你公司:
(1)结合临港化工各年度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成本构成及变化、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分析说明临港化工在承诺期内各年度收入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毛利率大幅
变动的原因,特别是 2022 年及 2023 年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承诺期内业绩连续下滑、承诺期满后由盈转亏的具体原因。
(2)列示临港化工 2020 年至 2023 年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利润情况,说明经营
业绩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
(3)分别列示临港化工 2020 年至 2023 年各年度前十大客户、供应商情况,包
括对方名称、实缴资本、注册地址、企业性质、参保人数,并分析说明是否为当年新增客户或供应商,客户和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如适用),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的情形,相关主体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说明 2022 年、2023 年对收购临港化工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减值迹象识别情况及其变化、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等,并在此基础上说明 2022 年未计提减值、2023 年大额计提减值的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5)以表格形式报备临港化工 2020年至 2023 年各年度的单体财务报表。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临港化工各年度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成本构成及变化、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分析说明临港化工在承诺期内各年度收入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特别是 2022 年及 2023 年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承诺期内业绩连续下滑、承诺期满后由盈转亏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2020年至 2023 年,临港化工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数量(吨) 10,609.60 12,888.37 14,722.30 10,348.23
营业收入 37,319.37 54,819.60 52,155.99 50,287.06
营业成本 32,691.90 45,701.86 40,254.59 37,990.77
毛利率 12.40% 16.63% 22.82% 24.45%
注:上述数据均取自临港化工单体财务报表,2020 年数据为全年数据。
2020 年至 2023 年,临港化工毛利率分别为 24.45%、22.82%、16.63%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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