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1 15:37:27 股吧网页版
*ST惠天: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 惠天 公告编号:2024-1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之《退市类第 1
号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格式》规定:“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
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合公司 2023 年债务豁免相关债务能否终止确认、政府补助以及土地收储相关收益的确认及核算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还存在较大的终止上市风险。

6.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4 月 1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
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截至目前,已收储的四个在用热源临时利用的相关评估报告、价格审批手续、租赁协议等已提供。公司已提供给审计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尚需审计机构做进一步的核查确认。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如果已经取得的资料依然不能消除年审会计师的疑虑,则会计师事务所将会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