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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7 19:51:11 股吧网页版
滨海能源:内部控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公司(包括子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经营业务及管理合法合规;

(二)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明确业务职责和操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及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全面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
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将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按规定披露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类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对日常经营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负责,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公司就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和实施机构,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称“内审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公司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措施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风险控制、内部监督审计控制等。

第八条 环境控制: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治理水平,明确公司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机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合规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切实履行职责的企业环境。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并完善控制架构,建立科学的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岗位任职、休假、涉密人员管理等人力资源制度,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尽责的品质、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以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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