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3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
会成员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朱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战略委员会:朱斌(主任委员)
陈蜀康、胡川、杨向宏、陶胜洋
审计委员会:吴粒(主任委员)
焦崇高、胡川、杨向宏、陶胜洋
提名委员会:杨向宏(主任委员)
朱斌、陈蜀康、吴粒、陶胜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陶胜洋(主任委员)
朱斌、胡川、杨向宏、吴粒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陈蜀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陈蜀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聘任邵长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邵长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聘任孙红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孙红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聘任郭廷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郭廷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聘任张羽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羽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张羽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张羽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张羽超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
办公电话:024-25553506
办公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聘任张羽超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暨首席合规官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羽超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暨首席合规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