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5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 9 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诺”)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年。
2、公司已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 16,5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9 个月。
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2 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信达通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信达通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2 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明通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 2,500 万元的
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康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达康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 550 万元的融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0 个月。
8、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汽车”)已与深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澜支行签订《授信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
(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深圳”)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观澜支行申请 3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9、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家汇支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上
海”)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家汇支行申请 1,1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期限 1 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前述六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年度审议通 被担保方本次使用 尚在担保期限内的 剩余 2024 年度内
被担保方 公司类别 过的总担保 的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度
额度
信达通商 资产负债率高 人民币 人民币 2,000 万元 人民币 7,500 万元 人民币 292,500
于 70%的全资 300,000 万元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万元
子公司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三明通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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