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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4-07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预重整
暨收购其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拟参与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预重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超过 2643 万元取得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 100%股权。
2.根据京蓝科技拟与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云南嘉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嘉锐”)及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锌业”)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或“本协议”),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应于“京蓝科技履行完毕‘编号:20230718 号预重整投资协议’及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之日起 15 日内,提请邹平市人民法院协助将云南嘉锐持有的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全部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京蓝科技名下。
3.依据京蓝科技拟与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云南嘉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嘉锐”)及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锌业”)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变更协议》,在邹平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为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的预重整投资人后,本次交易方可进行;本次交易尚未经债权人会议及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裁定通过,方案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预重整投资存在因客观上无法满足《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变更协议》中各项条件而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结合公司拟与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云南嘉锐及兴华锌业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变更协议》(编号:20230718-1 号)的相关约定:“将公司确认为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的议案获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
通过之日起,兴华锌业就“公司按照预重整投资协议及本协议应履行的义务”对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详情请见本公告内容之“三、拟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变更协议》主要内容之五、保证条款”。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邹平县神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法人为王平。经营范围主要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固体废物治理、金属材料制造、选矿等。神鲁公司具有固废处理资质,是邹平市为数不多的在固废处理方面资质和技术较为成熟的企业,但受担保债务拖累,深陷债务困境,无法自救,目前该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
同时,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同为王平实际控制。因历史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5 月 8 日以(2023)鲁
1681 破申 3、4 号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合并预重整。并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以(2023)鲁 1681 破申 3、4 号之二决
定书指定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担任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签订了“编号:20230718 号预重
整投资协议”约定云南嘉锐为重整投资人完成对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的重整投资,因京蓝科技看好该项目,且云南嘉锐因资金问题无力继续投资,经各方友好协商,拟将预重整投资协议的投资人由云南嘉锐变更为京蓝科技,由京蓝科技作为新的重整投资人,全面完成对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的重整,
公司拟与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云南嘉锐工贸有限公司及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变更协议》,公司拟参与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预重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超过 2643 万元(含或有债务)取得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 100%股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参与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等四家公司预重整暨收购其 10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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