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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4 19:37:13 股吧网页版
锦龙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5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张丹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丹丹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王天广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
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设立第十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张丹丹女士、禤振生先生、苏声宏先生,其中张丹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聂织锦女士、潘培豪先生、罗序浩先生,其中聂织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聂织锦女士、潘培豪先生、王天广先生,其中聂织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培豪先生、聂织锦女士、禤振生先生,其中潘培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禤振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序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盘丽卿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罗序浩先生已于 2012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潘威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潘威豪先生已于 2016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简历

张丹丹,女,55 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丹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4,5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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