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2 07:32:21 股吧网页版
IPO恢复审核!这家券商有新动态 还在全国“海选”总经理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券商中国 胡飞军

K图 000712_0

  东莞证券在IPO路上走得依然坚决。

  7月1日晚间,上市公司锦龙股份称,收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通知,东莞证券已向深交所提交相应IPO更新申请文件等,深交所于近日受理了上述文件,东莞证券IPO已恢复审核。

  在最新版的招股书中,东莞证券对上半年的业绩发布了预告,预计上半年受项目数量及募资规模减少,以及A股市场震荡等因素影响,投行和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导致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此外,东莞证券此前官宣,在原总经理潘海标离任后,正在全国招聘总经理一职。

  东莞证券IPO已恢复审核

  7月1日晚间,上市公司锦龙股份称,收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通知,东莞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恢复审核的申请》及IPO更新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日受理了上述文件,东莞证券IPO已恢复审核。

  回溯过往,今年3月31日,深交所官网公告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因此东莞证券IPO审核处于中止状态。

  这意味着,经过约3个月时间,东莞证券完成了相应的财务数据更新,因此得以恢复IPO审核。

  资料显示,东莞证券成立于1988年6月22日,是东莞市属国有控股重点企业,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

  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东莞市国资委控制的三名国资股东合计持有东莞证券55.4%的股权。而民营资本杨志茂通过锦龙股份、新世纪科教分别持有40%及4.6%的股权,二者系一致行动人。

  东莞证券此前IPO申请提交后,2022年2月,东莞证券首发过会但未获得证监会批文。此后随着A股发行注册制的全面铺开,东莞证券的IPO申请平移至深交所审核。2023年3月初,深交所正式受理东莞证券的首发申请,2024年3月31日起,东莞证券IPO审核因为财务数据更新进入中止状态,直至今日恢复审核。

  东莞证券在6月29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表示,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质量与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并最终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在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上,东莞证券透露,拟利用募集资金对现有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基金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加强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北交所跟投等业务,并择机设立公募基金子公司,进而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对于拟择机设立的公募基金子公司,东莞证券表示,将依托该公司投研团队和大湾区优势,为市场提供优质基金管理和资产管理服务。

  上半年业绩或有所下滑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东莞证券在6月29日提交给深交所新版招股说明书中,对其上半年业绩进行了预测,与证券行业其他券商类似,受政策以及市场环境影响,上半年业绩都承受了一定压力。

  今年一季度,东莞证券实现营业收入4.45亿元,同比下降16.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降34.85%。

  东莞证券解释,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1—3月,受项目数量及募资规模减少影响,投资银行手续费净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2024年1—3月,受A股市场震荡影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对于今年上半年,东莞证券预计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9.74亿元至10.7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0.2%至下降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亿元至3.1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9%至下降10.47%。

  东莞证券解释,上半年营收和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1—6月,受项目数量及募资规模减少影响,公司预计投资银行手续费净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2024年1—6月,受A股市场震荡影响,公司预计确认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不过,东莞证券表示,上述2024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仅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对于东莞证券,除了民营股东锦龙股份在转让其40%的股权,东莞证券全国招聘总经理一事也颇受关注。

  6月12日,东莞国资系统发布在国内招聘8名人才的公告,其中,就包含东莞证券总经理1人。今年5月,东莞证券原总经理潘海标离任,目前其总经理一职由该公司董事长陈照星代为履行职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