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于2024年4 月30 日披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规定。公司根据前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6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中“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名称 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 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 影响金额
资产负债表科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14,180.14 15,115,855.88 11,101,675.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18,784.72 10,463,443.98 8,044,659.26
未分配利润 593,347,985.00 596,400,826.08 3,052,841.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54,071,832.69 2,557,124,673.77 3,052,841.08
少数股东权益 95,330,556.70 95,334,732.10 4,175.40
利润表科目
所得税费用 4,448,925.36 1,097,449.88 -3,351,475.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33,805,170.16 -130,451,017.88 3,354,152.28
少数股东损益 -1,775,198.02 -1,777,874.82 -2,676.80
母公司适用新准则对期初数无影响。
(2)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21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 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 影响金额
资产负债表科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04,811.83 31,706,910.62 29,002,098.79
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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