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安)
2023年度,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给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朝安,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电力勘测设计大师。历任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主要兼任国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刘朝安 9 3 6 0 0 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我们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本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严格审核并提出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3 3
1.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发展战略及方向,在董事会会前和会上与其他董事和高管都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供了专业意见,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履行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能。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审核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资料,研究讨论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聘任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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