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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7 00:12:32 股吧网页版
美锦能源: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2024年4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的组织

第二节 公司党组织职责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1992年5月15日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
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31日前按照《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500001001745,2007年9月5日由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迁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号变更为140000110105834。2016年按“三证合一”的要求,公司采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58164363G。
第三条 公司于1997年4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28号文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于1997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MEIJIN ENER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贯中大厦,邮政编码为030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6,235,637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通过外引内联,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满足社会需要,为全体股东和公司职工谋取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焦化厂、煤矿、煤层气的开发、
投资,批发零售焦炭、金属材料、建材、日用杂品、劳保用品,煤炭、焦炭、煤矸石、金属镁、铁矿粉、生铁的加工与销售,货运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的经营、建设、管理;氢气的生产、运输、储存及加气站、加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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