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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49:47 股吧网页版
四川美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498,476,397.8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2,578,411.73 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08,165,738.46 元、其他权益工具处置净收益转入 46,043,100.87 元,减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 99,572,755.17 元、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冲减未分配利润
6,995,258.21 元 , 本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2,630,219,237.68 元。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度末的总股本 573,737,6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0 元(含税);2023 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现金分红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

按上述分配预案实施,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7,535,405.60 元(含税)。同时,因公司于 2023 年内实施了股份回购并注销,回购股份支付现金 94,999,959 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92,535,364.60 元,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33%。

在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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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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