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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3 11:35:04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公司股权分散,中石化虽作为第一大股东,但因持股比例长期偏低,且未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关于回购股份的提议后,却很快积极响应,于4月30日即公布了股份回购方案。该情形是否体现了控股股东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对四川美丰强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那么公司所谓的“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通过什么具体措施进行保证?中小投资者权益如何得到切实维护?
四川美丰:
投资者您好!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享有提案权的提议人,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2.按照回购股份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回购股份提议函后需及时公告提议函的内容,并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并公告;3.公司依法依规、适时采取回购注销措施,符合国务院、证监会相关政策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6-21 15: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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