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4-30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8日(星期二)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 5月 2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 B座 10层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1,153,33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601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04,038,75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8.42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149,292,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7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4,873,1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9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李雪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2%;反对 291,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1,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733%;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2%;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2%;反对 291,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1,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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