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4-36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857,266,27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4243%;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概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4 号)。根据核准批复,公司向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高速集团”)发行857,266,275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发行价格 3.41 元/股。2021 年 8 月 27 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具体详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存在被本
公司占用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
关于避免非经 式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特别是不会以任何营性资金占用 形式占用平榆公司、榆和公司所运营的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以及其他和
的承诺 高速公路运营相关的应收款项。如发生相关资金占用的,本公司将在
发生资金占用之日起 30 日内返还占用资金,并根据实际占用天数按照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3 倍承担赔偿责
任。
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
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对价股
关于履行业绩 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 补偿的承诺 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在质押协议中明确约定,用质押的股份将优先用
于本次交易项下的业绩补偿。本公司承诺:在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完毕前,不减持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
平榆公司截至目前,存在 1 项尚未了结的涉诉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
关于承担平榆 诉讼案件,案号为(2020)豫民再 144 号。本公司作为山西路桥股份公司诉讼或有 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和平榆公司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损失事项的承 承诺与保证:如果前述案件案涉纠纷的最终司法裁判结果及其执行给
诺 平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
足额补偿平榆公司。
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
股份限售承诺 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月。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对
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减持、质押股份等方式逃
废补偿义务。在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本公司不减持通过本
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亦不会质押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上
市公司对价股份。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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