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3 17:00:06 股吧网页版
新华制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61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据此,公司现发出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下午 2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有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送
通知);

(3)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本公司聘请的审计师。

8、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与控股股东之关联方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注:以上打√的地方可以投票。

以上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以上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决议案具体内容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控股股东之关联方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不存在一项提案生效是其他提案生效之前提条件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30-2: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鲁泰大道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