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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3 18:53:08 股吧网页版
浩物股份: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32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
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 4 单元 9 楼)。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陆才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数163,308,6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数163,221,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4 人,代表股份数 8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87,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二〇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3,25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反对 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238%;反对56,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762%;弃权 0 股。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3,25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反对 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238%;反对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762%;弃权 0 股。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二〇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3,25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反对 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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