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02,384,16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4.42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1,537,2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01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70,846,8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091%。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745,59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55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745,5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5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刘旸、陈文柱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57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02%;反对
2,811,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8%;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384%;反对
2,811,5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616%;弃权 0 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57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02%;反对
2,811,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8%;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384%;反对
2,811,5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616%;弃权 0 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572,6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02%;反对
2,811,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8%;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384%;反对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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