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管理,
规范制度的制订、审查和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合公司的制度体系,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称制度,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党内法规、监管要求及
经营管理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制定,用以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并以公司级管理文件、制度等形式发布,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总称。非发文形式发布的内部具体工作要求、对具体事项的公告或通知,不适用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
司”),下属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本单位的制度建设,持续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第四条 制订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制度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度的发布必须经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制度内容和流程合法合规。
(二)系统规范原则:公司建立制度体系,构建制度地图,全面落实公司战略目标和管控要求,推进全级次单位制度建设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制度体系与管理体系有机融合。
(三)分层管理原则:公司健全与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制度管理机制,分层管理、逐级负责。公司及各二级单位风控合规部室归口管理,业务部室及相关职能部室主体负责,落实制度体系建设职责。
(四)动态管理原则:公司强化制度“立改废释”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地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国资监管规定及公司管理要求转化为内部制度,保持制度与管理相适应,保证制度前后衔接、上下配套、标准明确、覆盖全面、责任清晰。
(五)刚性执行原则。公司坚持科学合理制定制度,加强宣贯和培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障制度贯彻落地。
第五条 公司各部室应系统规划与部室职能、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制度,建立健全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地图(附件 1),保障制度覆盖各类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制度地图“纵向”分为基本制度、工作规则、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等四个级别,“横向”分为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风控合规管理等业务类别。
公司制度体系按照其制订的条件和基础,分为四个层级,其管理颗粒度也因层级的不同,由纲领性文件向业务指导细则而逐渐细化和深入。
第一层级,基本制度是指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授权等事项的制度,其主要命名为:“××规定”等。
第二层级,工作规则是对某业务领域管理的原则类规定和要求,主要是确定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管理范围、执行规则、基本方法等,其主要命名为“××制度”、“××指导意见”、“××指引”、“××指南”、“××规则”等。
第三层级,管理办法主要是依据工作规则,执行管理原则和要求,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是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则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和补充的支撑性制度。其主要命名为“××办法”。
第四层级,操作细则主要是对管理办法中具体业务环节进行规范、细化的操作,操作细则应绘制操作流程图,作为制度附件发布。其主要命名为“××细则”、“××规范”。
第六条 制度效力有一定的期限,可以在制度标题后加
括号注明“暂行”字样;制度有待实施后进一步调整修订的,可以在制度标题后加括号注明“试行”字样。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建立由党委全面领导,风控合规部归口管理,各部室主体负责和具
体实施,审计部、纪检监察室等部室监督执行的制度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 风控合规部是公司制度的归口管理部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统筹公司制度体系的建设与优化;
(二)负责对公司拟发布的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制度间的逻辑性开展审核,指导下属公司对本公司制度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
(三)负责组织公司制度修订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四)负责统筹公司制度的起草、修订、废止工作;
(五)对下属公司制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评价和考核;
(六)负责制度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的贯穿检视和优化;
(七)监督公司各部室对其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宣贯;
(八)负责开展制度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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