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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9 18:47:06 股吧网页版
中百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承诺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关联人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4 年 7 月 30 日(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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