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办法》规定,新药上市申请前需先向CDE提交“新药上市申请前会议”,探讨现有研究数据是否满足新药上市审查所需资料要求。经讨论符合要求,或经补充完善后符合要求的,方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新药上市申请。请问:公司是否已就琥珀八氢氧吖啶片向CDE提交了“新药上市申请前会议”?谢谢!
通化金马: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CDE有关法律、法规及指导原则开展新药上市申请有关工作。目前根据CDE相关要求,公司正按既定工作计划正常推进。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CDE有关法律、法规及指导原则开展新药上市申请有关工作。目前根据CDE相关要求,公司正按既定工作计划正常推进。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7-10 1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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