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高管管理层能否增持自家股票给市场明确信心,回购注销请明确回复谢谢
广发证券:
您好。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022年,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34亿元回购A股股份15,242,153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稳定市场,提振信心,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022年,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34亿元回购A股股份15,242,153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稳定市场,提振信心,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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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7-02 17: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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