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50亿元(含)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品种一:AAA/AAA;品种二:AAA/AAA
发行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招标、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承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承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上述文件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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