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债券简称:22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085
债券简称:22 广发 C2 债券代码:148086
债券简称:22 广发 C3 债券代码:148121
债券简称:22 广发 C4 债券代码:148122
债券简称:23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441
债券简称:24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56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4 年 12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广发证券”或“公司”)出具的公告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 C3”、“22 广发 C4”、“23 广发 C1”、“24 广发 C1”之债券受托
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
诉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披露
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美尚生态案。
今日,公司关注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发布《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美尚生态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称投服中心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深圳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
5 号)等相关规定,接受 50 名以上(含 50 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
特别代表人诉讼。
公司将积极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发行人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
平安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平安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
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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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