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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恒申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恒申新材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有效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达新材料”)因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小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0 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 万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拟增加投资情况概述
(一)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原因
美达新材料因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需要从境外进口设备,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0,000 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 万元。上述交易额度及保证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审议程序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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