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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0 18:31:06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联席主承销商

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号楼) 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 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30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额度不超过(含)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次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本期债券简称为“24 长江 02”,债券代码为 14881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000 万张(含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5、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1.70%-2.70%,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
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本期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专业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或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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