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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4-02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新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 9 号北新中心 A 座 17 层
会议室。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忠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邱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 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1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2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
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
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满六个月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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