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陈玉静】时隔四年,四川信托即将开启自然人投资者的兑付工作。重整投资人也尘埃落定。
10月10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根据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春晓公司将于明日正式启动转让款支付工作,向已签约投资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
在此之前,四川信托的重整工作也获得了进展。9月28日,四川信托发布公告称,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获批。大河财立方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春晓公司,接听人士表示,目前重整投资人已确定,由当地4家机构的联合投资者投资,包含蜀道集团、交子金控、天府春晓、成都兴蜀青(青羊国资下属投资平台)。
涉及8000余人,
自然人投资者兑付即将开启
根据四川信托发布的公告,10月11日,春晓公司将正式启动自然人投资者转让款支付工作,向已签约投资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由于签约户数较多,支付工作将分批次进行。
涉及的自然人投资者有多少?从四川信托年初发布的公告或可一窥。
根据四川信托2024年2月发布的春晓公司受让四川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签约率达到95%的公告,截至2024年2月26日24时,已与春晓公司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
在受让方案上,据四川信托官方微信公众号2023年12月发布的公告,受让方案依照打破刚性兑付的政策导向,兼顾公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存续项目规模和过往收益情况,适当向中小投资者倾斜。方案按自然人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五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如投资者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分配的所有信托产品累计收益超过200万元,则报价需对超过200万元部分扣减一定比例的过往收益。
四川信托出险至今已有四年时间。
2020年6月,四川信托被爆出TOT产品逾期,并被查出四川信托存在未向投资者真实披露底层的风险状况、违规开展关联交易、项目资金大量被股东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12月,原四川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监管部门发现,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背离受托人职责定位,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严重危及该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原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宏达股份、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随后,监管部门对四川信托开出千万罚单。2021年2月,因四川信托存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3条违法事实,原四川银保监局对四川信托作出3490万元的处罚决定。
重整投资人确定,
当地国资参与
在自然人投资者的兑付工作开启的同时,四川信托重整投资人也尘埃落定。
大河财立方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春晓公司,接听人士表示,10月11日将开启兑付工作,重整投资人也已确定,由当地4家机构的联合投资者投资,包含蜀道集团(即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子金控(即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春晓、成都兴蜀青(即成都兴蜀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青羊国资下属投资平台)。
根据此前发布的重整投资人公告,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且拥有与债务人主营业务(金融相关业务)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应同时符合上述第1-3项条件,其他联合体成员应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公告还指出,意向重整投资人出资规模应不少于50亿元现金。
大河财立方记者查询了解到,上述机构多为当地国资背景,其中蜀道集团、交子金控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成都兴蜀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则为成都市青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上述接听人士表示,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已经批复,已经进入到破产重整的执行阶段。按照破产重整草案,后续会有一些新的注资,具体会按照破产重整草案执行。
国资参与高风险信托机构化险在业内并不少见。此前安信信托,即现在的建元信托,曾经也因为业绩亏损和多个项目出险陷入高风险中。2023年4月,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国资企业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安信信托重组,安信信托也由一家民营背景信托公司转为国有控股信托公司。
2023年11月,长安信托经过当地国资增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