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0 月 25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闻集团”或“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了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前,通过网络债权申报系统
(https://lawporter.com)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系统提示向临时管理人邮寄申报单。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8 楼(仅接收邮寄申报单,不接受现场申报及现场咨询);邮政编码:570203,联系人: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132 15894093,电子邮箱:hwjtglr@163.com。
为高效开展债权审查等相关工作,临时管理人接收电话咨询时间
为工作日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网络申报操作指
引等具体文件详见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上发布的公告。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说明
目前海口中院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如未来海口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就已申报部分重复申报;正式重整程序中,如债权人需就未申报部分进行补充申报的,请按届时债权申报公告的要求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否则管理人将仅根据预重整期间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海口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记载为准。公司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将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另行决定和通知。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告。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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