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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10:47:34 股吧网页版
000796:*ST凯撒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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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42 号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23 年 12 月 29 日,你公司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系
列《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你公司及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你公司在 2023 年度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93,087.39 万元。年报显示,截至年报披露日,你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账户剩余 49,729,680 股,尚未过户给部分债权人。请你公司:

(1)结合破产重整的过程、条款约定、执行情况等,说明各项大额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重整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补充说明管理人股份划转对象、划转时间,是否符合
重整计划安排,部分股份尚未完成划转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实质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因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所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对你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中,
2022 年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包括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未能有效实施函证程序、无法对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充分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无法判断或有事项的影响和境外及香港子公司收入的公允性、无法获取联营企业报表等。

你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以下简称“《消非专项报告》”)显示,由于报告期内年审机构实施有效函证程序、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聘请评估机构对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评估,充分获取联营企业报表等,相关非标意见影响已消除。中审众环所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期末净资产为 102,818.22 万元,你公司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1.00亿元,其中,对易生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减值 0.76 亿元,对北京嘉宝润成免税品商贸有限公司计提减值 0.24 亿元。请你
公司说明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算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绩、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合理性,是否存在以前年度少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说明非标意见涉及各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各类主营业务及境外子公司业务的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方法及各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会计处理,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如涉及请补充说明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会计处理依据、更正金额确认过程,并说明报告期及以前年度是否仍存在应更正未更正的会计差错),以及对本期财务报表期初和当期审计意见的具体影响。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结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第 9.3.8 条规
定,逐项核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逐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第 9.3.12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4)请年审机构逐项说明对上期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结论的具体判断过程及依据,并在前述问题的基础上说明报告期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消非专项报告》的结论是否审慎、合理。

3.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2 亿元,实现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50 亿元,已连续 4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中审众环所对你公司 2022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债务逾期未偿还,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显示,因破产重整执行完毕,公司引入增量资金 12.30 亿元并化解债务危机,持续经营能力已有明显提升。请你公司:

(1)结合各报告期业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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