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15,534,6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50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45,537,38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40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997,255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69,997,2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997,2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4,09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反对 1,201,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07%;弃权 2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54,1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9384%;反对 1,201,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1.7163%;弃权 2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453%。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4,09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反对 1,201,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07%;弃权 2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54,1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9384%;反对 1,201,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1.7163%;弃权 2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453%。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4,011,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11 % ; 反对 1,281,5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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